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《潮州市規范性文件制定辦法》等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
2023-04-12 14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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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《潮州市規范性文件
制定辦法》等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
潮府規〔2023〕3號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(管委會),市府直屬各單位,市各開發區、潮州新區管委會:
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,貫徹落實《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》(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)規定,市政府決定對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有關管理制度進行清理。經清理,市政府決定廢止不符合《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》要求的4件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(目錄詳見附件)。被廢止的文件,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,不再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依據。
本決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廢止的潮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目錄(共4件)
潮州市人民政府
2023年4月11日
附件:
廢止的潮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目錄
1.《潮州市規范性文件制定辦法》(潮府〔2001〕43號)
2.《潮州市規范性文件審查與備案管理辦法》(潮府〔2007〕29號)
3.《潮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規定》(潮府〔2008〕28號)
4.《潮州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公眾參與辦法(試行)》(潮府〔2011〕19號)
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
抄送:市委各部委辦,市人大辦,市政協辦,市紀委辦,潮州軍分區,市法院,市檢察院,駐潮部隊,中央、省駐潮各單位,各人民團體,各民主黨派,各新聞單位。